中银介绍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设为主页
劳动咨询 免费注册
  首 页  |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加班休假医疗期服务期商业秘密法律法规仲裁诉讼法律咨询裁员经济补偿工资福利工伤赔偿试用期 服务期孕产期 医疗期竞业限制涉外劳动证据规则
   主页 > 涉外劳动 > >正文    

外国人及外国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处理

时间:2009-11-23 14:33     作者:lvshi100     来源:转载  
        

  涉外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主体或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法律关系。具体表现形式有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外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而形成的关系。

       一、境内涉外劳动争议处理
      
境内涉外劳动关系指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中境内的涉外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2)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3)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4)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及(5)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下面分别一一分析:

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我国法律外国公司不得直接在我国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更不得直接在华招聘中国员工。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其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才可以开展商业活动。如发生外国公司直接雇用中国人在华进行商业活动,一旦查出,该外国公司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外国公司与该中国员工的关系,不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出于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法院有可能会将该类纠纷纳入普通民事纠纷审理。

      
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正如前面所述,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其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才可以在华直接开展商业活动。如发生外国公司直接雇用外国人在华进行商业活动,一旦查出,该外国公司和该外国人都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国公司与该外国雇员发生纠纷的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在华设立的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可以依法招聘中国员工为其服务,该分公司与中国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受我国法律保护。外国公司分公司必须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保,提供安全的劳动卫生条件,执行我国的劳动标准。双方因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由该分公司注册登记地活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根据我国行政法规规定,外国公司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不得直接招聘中国员工,必须委托被授权的劳动服务机构代为招聘。各省市都设立了经营对外劳动服务性质的公司,先由代表处与拟用的职工就劳动条件和待遇达成一致,然后又外服公司出面与该中国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外服公司根据其余外国代表处订立的协议,将该中国员工派遣到外国代表处工作。从形式上看,该中国员工西外服的员工,与外服建立劳动关系,但事实上的用人单位是该外国代表处。一旦在外国公司在华代表处的中国员工与该代表处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往往不能直接以该代表处作为被诉人或被告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这对中国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的保护非常不利。

      
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只要该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就业,履行了合法的程序,获得就业许可和就业证并办居住证,则双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双方发生劳动纠纷时,适用我国法律,由该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登记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实践中,也有个别法院认为在华代表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有的甚至认为在华代表处没有用工权,不能直接招用外国人,这是对法律的误解。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以在华代表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为由将在华代表处与其雇用的外国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排除在我国劳动法的保护之外,不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规定, 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在华代表处不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事实上,我国大多数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度认可了代表处的诉讼主体资格。至于在华代表处是否有权招用外国员工,答案是肯定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因而适用在华代表机构。事实上,在华代表机构招用外国员工只要经我国政府依法批准,就是合法的,应收到中国劳动法的保护。

     
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只要中国公司是依法招用该外国人,该外国人在华就业获得就业许可和就业证并办理了居住证,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上一篇:外国人在上海就业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一篇:香港台湾澳门人员在上海就业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陈庆广律师

    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劳动法硕士,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2001 年获中国律师资格,


上海中银律师事务所资深劳动法律师。劳动律师在线创始人。
     陈律师,解放报业集团《人才市场报》职场劳权特约点评专家,曾接受东方卫视深度 105 栏目专访,办理的案件先后被第一财经、中国青年报、 China Daily 、新华社上海分社等知名媒体采访。 陈律师成功代理了我国首例抑郁症反歧视案――袁先生诉 IBM 公司,通过仲裁诉讼胜诉促成全球第三大独立软件供应商 SAP 与三位副总裁违法解雇案及时和解。诸多案件单位一方系世界五百强企业等.       更多……  

直线热线:021-58369819
总机分机:021-68871787-8067
电子邮件:lvshi@139.com
地址:上海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1层H座
  热点关注文章:
  • 外企常驻代表机构能直接与员工签合同吗?
  • 外国人就业证失效后合同终止 单位无须支付代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无就业证引起的劳动争议如何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有那些法律规定?
  • 外国人在上海就业需要了解的法律规定
  • 外国人在华就业是否受中国劳动法保护?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工作机会

     www.laborlawsh.com 劳动律师在线 2010  沪ICP备08003057号